二、公路收费权转让监督管理 公路收费权转让实行备案制以后,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公路收费权转让的事中事后管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转让行为要予以严肃处理。 (三)全面检查。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组织全国范围内的公路收费权转让情况检查。检...
主题词:交通运输系统;国家发展改革委;公路收费权;转让行为;备案工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部;运输部 摘要:交财审函[2018]782号2018年11月13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