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中,事发当晚执勤现场只有丁锡波、李再明两名辅警,而没有交通警察。同时,检查现场没有摆放发光或者反光的警告标志、警示灯,没有间隔设置减速提示标牌、反光锥筒等安全防护设备。因此,法院认为,白河县交警大队当晚实施的安全检查行为,其在执法主体和现场设置上不符合上述相关规定,属于违反法定程序。法院判决交警...
被检察机关视为“宝贝”的条文是这样写的:“在公路上设点执勤,应当在距执勤点200米、100米、50米处连续摆放发光或者反光的警告标志、警示灯、减速提示牌、反光锥筒。”据此,检察机关认为当晚三名警察在路口查车时并没有按照公安部的规范操作,也就是说没有在被查车辆200米开始,“每隔50米至100米设置一个反光锥...
▲裁判结果安康铁路运输法院经审理认为,事发时执勤现场无正式交警,且没有摆放发光或者反光的警告标志、警示灯等安全防护设备,其执法主体和现场设置不符合规定,故违反法定程序。据此,法院判决确认被告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公安交通检查行为违法。(3)法院的判决警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如何行使权力?(4)该案例彰显了宪法...
85、【 单选 】 某日,大雾,交通警察小王所在的警务组在高速公路上设点执勤,他们应将执勤点设在收费站或者服务区、停车区,并在距执勤点 处开始摆放发光或者反光的警告标志、警示灯,间隔设置减速提示标牌、反光锥筒等安全防护设备 ( 1.00分 ) 1公里 2公里 200米 500米 A B C D 86、【 单选 】 因遇恶劣天...
▲裁判结果安康铁路运输法院经审理认为,事发时执勤现场无正式交警,且没有摆放发光或者反光的警告标志、警示灯等安全防护设备,其执法主体和现场设置不符合规定,故违反法定程序。据此,法院判决确认被告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公安交通检查行为违法。 材料二 近日,一则关于农民因为砍自家树而被刑拘的新闻引起了广泛关注。具体情...
▲裁判结果安康铁路运输法院经审理认为,事发时执勤现场无正式交警,且没有摆放发光或者反光的警告标志、警示灯等安全防护设备,其执法主体和现场设置不符合规定,故违反法定程序。据此,法院判决确认被告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公安交通检查行为违法。 材料二 近日,一则关于农民因为砍自家树而被刑拘的新闻引起了广泛关注。具体情...
放置要求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的提示标志,在距执勤点至少二百米处开始摆放发光或者反光的警告标志、警示灯...
简单来说,交警大队在看到大壮汽车逃跑后,因拦截无效实施追赶,属于一般人应当预见的警察执法行为,并无不当。但是,执勤的只有辅警却没有交通警察,也没有摆放发光灯或者反光的警告标志、警示牌、减速提示牌等,其程序上违反了规定,属于违反法定程序,因此法院判决交警执法行为违法。酒驾男弃车逃跑意外坠河,妻子将...
公安部《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工作规范》中关于在公路上设点执勤“应当在距执勤点200m、100m、50m处连续摆放发光或者反光的警告标志、警示灯、减速提示牌、反光锥筒”的要求是有两个前提,一是“在雾天、雨天、雪天等能见度低或者道路通行条件恶劣的情况下”二是“设点执勤”。本案首先不是发生在“雾天、雨天、雪天...
需要在公路上设点执勤,应当在距执勤点至少五百米处开始摆放发光或者反光的警告标志、警示灯,间隔设置减速提示标牌、反光锥筒等安全防护设备,并确定专人对执勤区域进行巡控;在高速公路上应当将执勤点设在收费站或者服务区、停车区,并在至少两公里处开始摆放发光或者反光的警告标志、警示灯,间隔设置减速提示标牌、反光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