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指标是产品的价值体现,常见指标如注册用户量、日活、月活等,但这些指标不能很好反映业务情况,比如一些工具类产品,虽有上亿用户,但日均使用频率较低,则用户量的价值其实要大打折扣。所以,核心指标得选和业务强相关的。前面分类思路中,提到按时间分类时,将产品分为效率型和消遣型,可以顺着这个思路来提炼核心指标。
总共可以细分为两种,一种是分类信息,比如58同城,大众点评,是将用户的服务信息展示在平台上,交易行为...
互联网产品的分类 1、按服务对象分类 面向个人用户的产品:面向个人用户的产品也称作“2C”(tocustomer)产品。ToC产品形态:APP、小程序、公众号、PC及H5官网,分为工具类、内容类、社交类、平台类、交易类(服务、电商等)。 面向企业的产品:面向企业的产品也称作"2B" (to business )产品,多分为专业领域(如:进销...
互联网产品的分类可以从使用对象、功能和形态等多个角度进行划分。消费者互联网产品和企业互联网产品是按照使用对象分类的两个主要分支;社交类产品、搜索引擎类产品、购物类产品和媒体类产品是按照功能进行划分的几个常见类别;网站类产品、移动应用类产品和物联网产品是按照形态进行分类的几个主要类型。这些分类方法有助...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wjsxt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关于《互联网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邮编100820,并请在信封上...
也就是说,互联网搞的兴趣分类最终指向是消费,而不是让自媒体作者挣大钱。当某些领域的人数很多的时候,就会产生一些意见领袖,网络大V,超级网红等,他们会利用汇聚起来的流量迅速赚钱,直接搞网络直播带货,利润是非常惊人的。而他们已经成了某一领域的虚拟领袖,可以利用巨大流量呼风唤雨,但主要目的还是直播带货,...
在《分类分级指南》中,我国互联网平台分为六大类,即网络销售类平台、生活服务类平台、社交娱乐类平台、信息资讯类平台、金融服务类平台、计算应用类平台。互联网平台分类标准 《主体责任指南》指出,超大型平台经营者具有规模、数据、技术等优势,应当发挥公平竞争示范引领作用,并且应当遵守公平和非歧视原则,提供相关...
在互联网这个大环境中,面对用户越来越多的需求,互联网产品的种类也越来越丰富,互联网产品可以按照不同的维度和标准分类,具体介绍如下。 1.按服务对象分类 互联网产品按服务对象可以分为以下两类: (1)面向个人用户的产品。也称作2C(to customer)产品,这类产品往往更注重用户的体验(用户体验就是用户使用产品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