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价格行为规范】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应当遵守价格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平台规则和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实施价格歧视、哄抬价格、低价倾销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交易。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在组织平台内经营者进行集中促销等活动时,应当对价格领域可能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
反垄断法实施后,出台的一系列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也对互联网平台经营者的市场支配地位认定进行了规定。 2019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的《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明确,认定互联网等新经济业态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可以考虑相关...
为引导我省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加强反垄断合规管理,防范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反垄断法律风险,提升本省反垄断执法机构执法透明度,保护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公平自由竞争和鼓励创新,持续优化我省营商环境,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
其中提到,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应当遵守反垄断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从事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在实施经营者集中前,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申报义务,在获得有关部门批准之前,不得实施集中。 互联网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妨碍、破坏其他...
无实体门店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可以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从事食品销售活动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对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经营者,虽然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但仍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因此,无实体门店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在从...
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广东省互联网平台经营者竞争合规指引(反垄断)》(以下简称《指引》)。《指引》立足我省平台经济领域发展现状和特点,总结《反垄断法》实施以来的实践经验,帮助经营者明确相关法律风险,引导经营者加强合规管理。 《指引》由总则、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
一、平台经济经营者集中的申报情况 2021年,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先后分6批对百余起互联网领域涉嫌未依法申报案件统一立案调查,合计对98起互联网领域案件公开作出行政处罚,涉及腾讯、阿里、美团、滴滴、京东、百度、苏宁、字节跳动等主要平台企业,涵盖电商、新零售、物流、游戏视频、影视传媒、软件服务、互联网医疗、在线旅游...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络交易监管司,邮编10082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关于《互联网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附件:1.《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指南(征求意见稿)》2...
互联网金融交易的达成依赖于金融经营者与消费者双方合意达成利益一致,金融经营者与消费者在交易中自然出于自身利益考量,由此双方利益的冲突不可避免,如何将相互冲突的双方利益进行协调是一个博弈过程。1.互联网金融经营者的说明义务。互联网金融经营者的说明义务,是指经营者在与消费者达成交易过程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
本报讯 (记者 王 越)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广东省互联网平台经营者竞争合规指引(反垄断)》(以下简称《指引》)。《指引》立足广东省平台经济领域发展现状和特点,总结《反垄断法》实施以来的实践经验,帮助经营者明确相关法律风险,引导经营者加强合规管理。《指引》包括总则、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