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较为权威的定义是据国际电信联盟对互联网的解释,认为互联网是采用互联网协议的一组相互连接的网络,该协议允许这些网络作为一个大型虚拟网络进行工作。在这里对于互联网的理解又有升华,即给互联网空间赋予“虚拟的内涵”,这是一种更加科学的...
然而,在互联网空间,人与人之间的互动是异步进行的,用户只需完成当前任务后再参与互动即可。物理空间的聚集需要预留一段完整的时间,通常至少需要半小时以上,而在互联网空间的聚集可以利用碎片化时间,即使只有一分钟也足够。在物理空间,聚集的时间是有限的,而在互联网空间,聚集可以随时进行,24小时不间断。互联网上的服务...
今天的世界是分为四个维度空间的:一维传统社会,二维的互联网空间、三维的数字化空间和四维的智能化空间,我们生活在同一个世界却有着不同的生活方式。 1、一维空间:现实社会 一维空间是现实社会,是平面的有限的物质空间,是人对周围现实环境的感知。在一维空间里,人们只能看到眼前的物质,看到的、知道的和得到的都是...
今天推出第3篇《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建设友好互联网空间》,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副所长,中国经营报社社长、总编辑季为民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硕士研究生王惠容。2023年12月,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共同发布《第5次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调查报告》,从普及情况...
新华社北京8月19日电(记者吴帅帅)8月19日,《新华每日电讯》刊载题为《用互联网方式治理互联网空间——杭州互联网法院三周年观察》的报道。在线立案、远程庭审、电子送达……当全流程在线的诉讼方式为越来越多法律工作者、百姓群众熟悉、接受之际,作为我国首家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也悄然走过了3年的探索...
当代中国互联网空间中出现了一系列不断强化的观念之争。本文提出,随着全球化进程中中国的快速崛起,吉登斯所未能预见的“时空折叠”悄然形成,为与文化主体性相关的公众观念形成“群内区隔”提供了宏观情境;嵌入在关系中、具有“信息茧房”特征的网络社交媒体形成了基于戈夫曼经典概念的“关系剧场”,为区隔的产生和强化...
走进成都互联网法庭,种种场景,冲击着人们对司法机构的传统认知。 当前,具有互联网时代鲜明特征的司法新需求与日俱增,对依法治理网络空间提出新要求新挑战。 2015年,浙江率先开展电子商务网上法庭试点。由此开始,我国在互联网产业集中、信息化基础较好、互联网审判经验相对丰富的地区和法院,探索互联网司法...
互联网空间使这些善良的人们掩饰了真实的自我,从而成就了这一份默默却更加震撼人心的匿名之爱。同样地,凭借互联网能够掩人耳目这一特点进行电信网络欺诈的犯罪分子也不胜枚举。周围的同学,家人间收到诈骗中奖、借钱骗局的人也不胜枚举,以掩饰为名进行冒充欺骗,这正是该空间的另一个误区。正是这样原因,这个空间显得...
2023年2月15日,由华东政法大学和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联合主办的互联网审判庭五周年庆暨“算法的社会责任”研讨会顺利召开。会上发布了第三批《互联网空间行为规范指引》以及《网络消费案件审判白皮书》。第三批《互联网空间行为规范指引》聚焦“搜索引擎”“用户隐私政策”“薅羊毛”等社会热点,以“规则+解读+典型...
2023年2月15日,由华东政法大学和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联合主办的互联网审判庭五周年庆暨“算法的社会责任”研讨会顺利召开。会上发布了第三批《互联网空间行为规范指引》以及《网络消费案件审判白皮书》。 第三批《互联网空间行为规范指引》聚焦“搜索引擎”“用户隐私政策”“薅羊毛”等社会热点,以“规则+解读+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