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的意见》(国土资规〔2016〕20号)《关于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的实施意见》(云国土资〔2018〕45号)的规定,对可以使用划拨土地的能源、环境保护、保障性安居工程、养老、教育、文化、体育及供水、燃气供应、供热设施等项目,除可按划拨方式供应土地外,鼓励以出让、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