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合理使用著作权的的疑问按照《著作权法》合理使用著作权的第二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我在学术论著中,除在我的文章中引用他人文章的某些语句,还需将他人文章的某些短小片段单独成篇附在论著中(当然会注明作者与出处),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下,是否侵权?
二、 引用。即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 已经发表的作品。引用应当适当, “适当引用”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引用目的仅限于介绍,
解析:根据《著作权法》第22条第1款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
(一)“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属于法定合理使用。 (二)雷同不一定是抄袭。著作权法的独创性不具备前所未有性和排他性,只要作品是自己创作的,就具有独创性,且不排斥他人再创作同样的作品。 8.目前社会上存在哪些...
(1)哪类短视频可以构成《著作权法》第24条第二款“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的合理使用情形,“适当引用”的标准如何确定? (2)哪些使用情形属于《著作权法》第中规定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可以构成合理使用?
《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 ...
二、使用他人作品进行说明或举例属于合理使用 此类使用实际上为引用行为,属于《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合理使用”具体情形之一。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在“适当引...
关于是否构成合理使用问题,二审法院认为:2010年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本案中,被诉侵权短视频均系对涉案...
新著作权法第22条明确规定了12种可以合理使用在线作品的情形,其中跟二次创作相关的是——“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在此情形下,只要是“适当引用”,就无需经过著作权人同意,也无需支付报酬。 此处的“适当引用”,通常是说非简单复制,而是为了满足创作新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