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给付义务:指在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必须向另一方当事人履行的基本义务,是合同的主要内容。 2. 从给付义务:指在合同中,一方当事人为了辅助主给付义务的履行而必须向另一方当事人履行的附加义务。 3. 附随义务: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一方当事人应当向另一方当事人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
1、主给付义务与从给付义务之间是否具有牵连性 易言之,一方是从给付义务没有履行,这个时候要求对方进行义务的履行,对方是主给付义务,从给付义务的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跟主给付义务之间能否发生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的适用问题。对此通说认为,一般来说,主给付义务与从给付义务之间没有牵连性,不能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
从给付义务是辅助主给付义务实现的义务,它不具有独立的意义,仅具有补助主给付义务的功能。与主给付义务相比,从给付义务具有以下特点: 辅助性:从给付义务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实现主给付义务,使得合同目的更臻完善。 后发性:从给付义务往往随着合同关系的发展而不断形成,并非在合同成立时就已确定。 非对待给付:从给付...
主给付义务与附随义务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区别.主给付义务是指在一项合同或法律关系中,主体必须履行的直接义务,即核心义务.而附随义务则是指在主给付义务之外产生的次要义务,通常是为了支持或辅助主给付义务的履行.主给付义务通常是合同的核心内容,直接关系到合同的有效性和履行效果.附随义务则是对主给付义务的补充和...
而从给付义务是指其本身并不能决定合同关系的类型,仅仅是具有辅助主给付义务的功能,从而确保债权人的利益获得最大的满足。其次,附随义务是在合同关系发展过程中,依据诚信原则而产生的义务,其目的是促进主给付义务实现,辅助合同利益最大化。 主给付义务与从给付义务从功能、合同目的上很好区分,但是从给付义务与附随...
)附随义务与主给付义务、从给付义务的区别。附随义务与主给付义务的区别:一是主给付义务自始确定,并决定债之关系的类型。附随义务随着债的发展而确定;二是不履行义务能否解除合同不同。不履行或迟延履行主给付义务,对方可以解除合同,而不能以未履行附随义务要求解除合同,除非有“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形;三...
1、主给付义务自始确定,并决定合同类型;附随义务则是随着合同关系的发展而不断形成的,它在任何合同关系中均可发生,不受特定合同类型的限制。 2、主给付义务构成双务合同的对待给付,能够发生同时履行抗辩权;而附随义务则相反。 3、不履行主给付义务,债权人得解除合同;而不履行附随义务,债权人原则上不得解除合同...
从给付义务作为辅助义务,其违约通常不会导致合同根本性失效,主要通过继续履行或赔偿损失来救济。区分主给付义务、从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至关重要,因为它们影响法律后果。主给付义务是合同基础,固有且必要,决定合同本质;从给付义务则辅助主义务,确保债权人利益最大化,不决定合同类型。附随义务则基于诚信...
【问题3】请区分附随义务和主从给付义务。 【回复】附随义务与主给付义务的区别: 第一、主给付义务自始确定,并决定合同类型。附随义务则是随着合同关系的发展而不断形成的,它在任何合同关系中均可发生,不受特定合同类型的限制。 第二、主给付义务构成双务合同的对待给付,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得拒绝自己的...
从给付义务是指辅助主给付义务的功能实现的义务。本题中,名马的交付属于主给付义务,血统证明的交付属于辅助主给付义务功能的实现,是从给付义务,B项正确。附随义务是指给付义务之外,以诚实信用原则为依据而产生的协助、保护、照顾、保密等义务。附随义务不包含给付内容,血统证明的交付是包含给付内容的,因此不是附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