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合同未约定由被审计单位承担相应的餐饮、住宿和交通费用,由于不属于合同义务,被审计单位可提供,也可不提供,如果为其提供,则完全是出于礼仪。既然出于礼仪,则应属于业务招待支出,不属于履约成本。 因此,承担被审计单位的餐费、住宿和交通费等,是否应计入义务招待费支出,重点要看双方签订的合同如何约定由谁承担。 ...
本作品内容为为审计人员提供的住宿、餐饮、交通支出是否该计入业务招待费?,格式为doc,大小16KB,页数为2, 请使用Microsoft Office相关软件打开,作品中主体文字及图片可替换修改,文字修改可直接点击文本框进行编辑,图片更改可选中图片后单击鼠标右键选择更换图片,也可根据自身需求增加和删除作品中的内容文本。 你可能感兴...
如果合同未约定由被审计单位承担相应的餐饮、住宿和交通费用,由于不属于合同义务,被审计单位可提供,也可不提供,如果为其提供,则完全是出于礼仪。既然出于礼仪,则应属于业务招待支出,不属于履约成本。 因此,承担被审计单位的餐费、住宿和交通费等,是否应计入义务招待费支出,重点要看双方签订的合同如何约定由谁承担。
如果合同未约定由被审计单位承担相应的餐饮、住宿和交通费用,由于不属于合同义务,被审计单位可提供,也可不提供,如果为其提供,则完全是出于礼仪。既然出于礼仪,则应属于业务招待支出,不属于履约成本。 因此,承担被审计单位的餐费、住宿和交通费等,是否应计入义务招待费支出,重点要看双方签订的合同如何约定由谁承担。 ...
如果合同未约定由被审计单位承担相应的餐饮、住宿和交通费用,由于不属于合同义务,被审计单位可提供,也可不提供,如果为其提供,则完全是出于礼仪。既然出于礼仪,则应属于业务招待支出,不属于履约成本。 因此,承担被审计单位的餐费、住宿和交通费等,是否应计入义务招待费支出,重点要看双方签订的合同如何约定由谁承担。
如果合同未约定由被审计单位承担相应的餐饮、住宿和交通费用,由于不属于合同义务,被审计单位可提供,也可不提供,如果为其提供,则完全是出于礼仪。既然出于礼仪,则应属于业务招待支出,不属于履约成本。 因此,承担被审计单位的餐费、住宿和交通费等,是否应计入义务招待费支出,重点要看双方签订的合同如何约定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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