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发厅〔202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消防救援总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教育部、国家消防救援局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十项规定》,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附件: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消防救援局办公室关于 印发《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 十项规定》的通知 教发厅〔2024〕1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消防救援总队,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教育部,国家消防 救援局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十项规定》,现 予...
教发厅〔202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消防救援总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教育部、国家消防救援局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十项规定》,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要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依...
教发厅〔202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消防救援总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教育部、国家消防救援局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十项规定》,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要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依...
教发厅〔202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消防救援总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教育部、国家消防救援局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十项规定》,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要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依...
第八条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定期开展教职工、安保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宿舍管理员应接受专题消防安全培训,必须具备火灾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学生儿童疏散逃生的能力。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结合学生、儿童的年龄和认知特点,组织开展以用火、用电、火灾报警和逃生自救为主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使其掌握必要的消防安全常识。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消防救援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十项规定》的通知 发文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消防救援局办公室 发文字号教发厅〔2024〕1号 发布时间2024-03-15 政策类型政策法规 发文主题消防救援幼儿园中小学消防安全中小学校 ...
第三条学生宿舍面积必须严格执行《中小学设计规范》(GB50099-2011)、《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教体艺〔2011〕5号)要求,凡不符合标准或擅自临时增加宿舍房间、增设床(铺)位的,必须按要求整改到位。 第四条中小学校、幼儿园电气线路、燃气...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消防救援局办公室 2024年3月5日 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十项规定 为规范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建筑防火通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