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首次对教育惩戒的概念进行了定义,明确教育惩戒不是惩罚,而是教育的一种方式,其目的是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 根据程度轻重,《规则》将教育惩戒分为一般教育惩戒、较重教育惩戒和严重教育惩戒三类。 一般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轻微...
此外,《规则》规定了学生及其家长不服学校和教师违法实施严重教育惩戒的,可以在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作出后1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起申诉,对申诉处理决定仍不服可以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申请复核,对复核决定还不服还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规则》颁布实施,对于科学实施惩戒教育意义重大,但它绝不是一个随意使用...
根据《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二条的规定,教育惩戒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 2. 体罚和变相体罚的定义: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
当然惩戒不是教育目的,它的存在并试行,是基于教育和转化违纪违规的学生,树立健全的人格,然而如何用好这把双刃剑呢?所谓亲其师才能信其道,我认为惩戒和关怀要并重。教师在实施教育惩戒时必须要善用教育惩戒的能力,要能够理性对待惩戒的过程,不能感性的,任性的使用权利,要把握好尺度。对于惩戒的内容,虽然条例有所规定...
教育部日前颁布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教育惩戒做出规定,系统规定了教育惩戒的属性、适用范围以及实施的规则、程序、措施、要求。这个规则,总体上让人感受到教育惩戒应该是有尺度、有温度的。长期以来,师生矛盾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针对学生不愿意学习、学习不好、不好好学习...
一、《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实施是顺应时代发展潮流,扛起教育责任,培育具有“脊梁”的中国好学生保障。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人是自然的人,也是社会中的人,人必然要接受家庭、社会、学校各方面的管理,要遵守各项制度,法规政策。而过份赏识教育,会导致家长、社会、学校三方对教育过程中培养学生“...
近期国家教育部制定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充分体现了“依法治国”理念,以及国家对教育惩戒问题的高度关注和对祖国下一代的精心呵护,也是国家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实施教育改革的新举措。 通过认真学习《规则》相关条款内容,教育惩戒是学校、教师行使教育权的一种具体方...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对教育惩戒的概念进行了定义,明确了学校在有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对违规违纪的学生实施教育惩戒。教育惩戒的实施原则是什么?学生哪些行为可以实施教育惩戒?学校、教师可采取哪些教育惩戒措施?学校及教师、家长及学...
《规则》对教育惩戒的种类、程度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以程序规范行为,以减少学校、老师在实施时的任意性。如实施一般教育惩戒,可以由教师当场实施,且可以事后根据情况告知学生家长;实施较重教育惩戒的,教师应当报告学校,由学校决定实施,且学校应及时告知家长;实施严重教育惩戒时,只能由学校实施,且必须事先告知家长,并且...
对教师教育惩戒权入法的提案,大部分教育工作者还是非常认可的,而且呼声很高,普遍有些教师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这是真正为教师代言,以后惩戒学生就有法可依了,可以理直气壮,不再怕家长和公众的说三道四。不过个人认为,教师对教育惩戒权,不要有那么高的期望,教育惩戒权,并不是什么尚方宝剑,也不是灵丹妙药,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