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切块交由地方具体安排的投资计划,省级发展改革部门须在收文后20个工作日内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并下达投资计划,并报我委备案。 第十七条中央预算内投资年度计划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的,应根据有关投资计划调整、存量资金调整程序,按照“谁下达、谁调整”的原则,及时调整安排用于可形成有效支出的项目。 第十八条各有关...
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编制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投资〔2015〕3092号)的有关规定,投资安排方案中可预留部分投资,用于党中央、国务院年度中交办的重大事项或突发应急事件等,预留投资规模按不超过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总规模的3%控制。;3%;5%;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