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布局和重点专项设置等重大事项,经国家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审议后,按程序报国务院,特别重大事项报党中央。 (二)依托专业机构管理项目。 将现有具备条件的科研管理类事业单位等改造成规范化的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由专业机构通过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受理各方面提...
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监督工作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以下简称科技计划)监督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以下简称“专业机构”)是指经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部际联席会议”)审议确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要从事科研项目管理工作,承担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工作的科研管理类事业单位...
科技部、财政部牵头组织开展科技计划整体绩效评估。各有关部门根据管理职责参与科技计划整体绩效评估,按职责组织开展相关科技计划下设的专项(基金、基地、人才计划等)评估,提供有关专项(基金、基地、人才计划等)监测评估、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和过程管理资料。项目管理专业机构负责提供有关项目绩效评估和项目过程管理材料,...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的通知》要求,指导和规范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绩效评估工作,加强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提高科技计划的实施效果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科技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了《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绩效评估规范(试行...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以下简称“专业机构”)是指经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部际联席会议”)审议确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要从事科研项目管理工作,承担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工作的科研管理类事业单位或...
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 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以下简称"专业机构")是指经国家科 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部 际联席会议")审议确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要从事 科研项目管理工作,承担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工作的科研管理类事业单位 或社会化科技服务机构. ...
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政府各部门要简政放权,主要负责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布局、评估、监管,对中央财政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实行统一管理,建立统一的评估监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和责任倒查。政府各部门不再直接管理具体项目,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机构在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具体项目管理中的作用...
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政府各部门要简政放权,主要负责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布局、评估、监管,对中央财政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实行统一管理,建立统一的评估监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和责任倒查。政府各部门不再直接管理具体项目,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机构在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具体项目管理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