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0月8日电 (记者王震)据财政部网站消息,日前,财政部、科技部联合印发《关于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经费管理新旧政策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财政部、科技部等部门正在修订或制定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经费管理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根据《通知》,新旧政策按照项目组织实...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以下简称“专业机构”)是指经国家科技计划...
《通知》明确,自《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发布之日起,已按规定留给单位使用的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结余资金,不再执行两年收回政策,由承担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对于正在开展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尚未下达验收结论的项目,结余资金处理按新政策执行。(记者 王震)...
对于正在开展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尚未下达验收结论的项目,项目管理部门(单位)要结合《若干意见》关于劳务费、设备费、预算调剂、间接费用等管理新要求形成验收结论。 4.关于结余资金。 自《若干意见》发布之日起,已按规定留给单位使用的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结余资金,不再执行两年收回政策,由承担单位统筹安...
二、建立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 (一)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由科技部牵头,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参加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制定议事规则,负责审议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布局与设置、重点任务和指南、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
为落实《若干意见》有关要求,财政部、科技部等部门正在修订或制定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经费管理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新旧政策按照项目组织实施阶段,实行分类衔接。 1.关于正在组织开展项目申报或评审的科研项目。 已填写申报书的项目,申报书不再调整,据此开展项目评审,后续在任务书签订阶段结合申报单位意见对间...
专业机构建设是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按照国发〔2014〕64号文件“加快制定专业机构规章制度”的要求,经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科技部于近日印发了《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重点明确了专业机构的定位、职责、遴选...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日前,财政部、科技部联合印发《关于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经费管理新旧政策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财政部、科技部等部门正在修订或制定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经费管理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 根据《通知》,新旧政策按照项目组织实施阶段,实行分类衔接。已填写申报书...
专业机构建设是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按照国发〔2014〕64号文件“加快制定专业机构规章制度”的要求,经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科技部于近日印发了《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重点明确了专业机构的定位、职责、遴选...
不纳入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和国家科技报告系统并向社会公开的,中央财政将不予以资助。 在对我国现有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实施和管理情况进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根据新科技革命发展趋势、国家战略需求、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和科技创新规律,《改革方案》提出优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布局,整合形成五类科技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