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退休工作,是一项经常性工作,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老干部工作部门要各司其职,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和各项管理工作,认真照顾好退休干部的生活,注意因人制宜地发挥他们的作用。 各地各部门接此通知后,要逐级负责,认真组织实施,检查落实情况,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干部退休工作,是一项经常性工作,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老干部工作部门要各司其职,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和各项管理工作,认真照顾好退休干部的生活,注意因人制宜地发挥他们的作用。 各地各部门接此通知后,要逐级负责,认真组织实施,检查落实情况,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中共中央组织部、⼈事部关于认真执⾏⼲部退(离)休 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号:中组发[1988]9号 颁布⽇期:1988-08-25 执⾏⽇期:1988-08-25 时效性:现⾏有效 效⼒级别:部门规章 ⼏年来,⼤批到了退休(包括离休,下同)年龄的⼲部响应党中央关于实⾏⼲部退休制度的号召,从⼯...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认真执行干部退(离)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的干部,对地、市(厅、局)级以上干部中个别确因工作需要暂时留任的,或需要安排到人大、政协任职的人选,应由所在单位事先提出留任或安排的理由和时间,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经任免机关审批。留任时间一般为一年,最长不超过(...
干部退休工作,是一项经常性工作,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老干部工作部门要各司其职,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和各项管理工作,认真照顾好退休干部的生活,注意因人制宜地发挥他们的作用。 各地各部门接此通知后,要逐级负责,认真组织实施,检查落实情况,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认真执行干部退(离)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的干部,对地、市(厅、局)级以上干部中个别确因工作需要暂时留任的,或需要安排到人大、政协任职的人选,应由所在单位事先提出留任或安排的理由和时间,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经任免机关审批。留任时间一般为一年,最长不超...
解析:《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认真执行干部退(离)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地、市(厅、局)级以上干部中个别确因工作需要暂时留任的,或需要安排到人大、政协任职的人选,应由所在单位事先提出留任或安排的理由和时间(留任时间一般为一年,最长不超过3年),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经任免机关审批。批准留任的,应...
干部退休工作,是一项经常性工作,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老干部工作部门要各司其职,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和各项管理工作,认真照顾好退休干部的生活,注意因人制宜地发挥他们的作用。 各地各部门接此通知后,要逐级负责,认真组织实施,检查落实情况,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认真执行干部退(离)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的干部,对地、市(厅、局)级以上干部中个别确因工作需要暂时留任的,或需要安排到人大、政协任职的人选,应由所在单位事先提出留任或安排的理由和时间,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经任免机关审批。留任时间一般为一年,最长不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