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失联”或者“空壳”公司,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协调市场监管等部门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劝导其申请变更企业名称和业务范围、自愿注销,或以其他方式引导其退出小额贷款公司行业。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公司,应当认定为“...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依法合规开展业务,提高对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等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的服务水平,践行普惠金融理念,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二)坚守放贷主业。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主要经营放贷业务。经营管理较好、风控能力较强、监管评价良好的小额贷款公司,经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可依法开展发行债券、以本公司发放的...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防范化解风险,促进小额贷款公司行业规范健康发展,银保监会办公厅于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 银...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依法合规开展业务,提高对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等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的服务水平,践行普惠金融理念,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二)坚守放贷主业。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主要经营放贷业务。经营管理较好、风控能力较强、监管评价良好的小额贷款公司,经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可依法开展发行债券、以本公司发放的...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依法合规开展业务,提高对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等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的服务水平,践行普惠金融理念,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二)坚守放贷主业。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主要经营放贷业务。经营管理较好、风控能力较强、监管评价良好的小额贷款公司,经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可依法开展发行债券、以本公司发放的...
3.2020年9月16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不得从贷款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等,违规预先扣除的,应当按照扣除后的实际借款金额还款和计算利率。同时,《通知》对小额贷款公司行业亟须明确的部分经营规则和监管规则作出规定。《通知》带来影响...
(一)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坚守主业,提高对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等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的服务水平。经营管理较好、风控能力较强、监管评级II级及以上的小额贷款公司,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批准,可依法开展股东借款、发行债券、以本公司发放的贷款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等业务。本通知施行前已开展上述业务的小额...
[摘要]9月17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从规范业务、改善经营、加强监管、加大支持等方面进行明确。 9月17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从规范业务、改善经营、加强监管、加大支持等方面进行明确。
2020年11月,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鲁金监发〔2020〕10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0年9月7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86号)文件,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回归本源、专注主业,进一步强调事中...
(一)改善金融服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依法合规开展业务,提高对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等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的服务水平,践行普惠金融理念,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二)坚守放贷主业。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主要经营放贷业务。经营管理较好、风控能力较强、监管评价良好的小额贷款公司,经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可依法开展发行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