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我校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授权的学科、专业或学位类型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第二章 硕士学位 第三条 学术水平 硕士生或具有...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我校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授权的学科,专业或学位类型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第二
1. 研究生须在自学位论文答辩通过之日起2年内,按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及各学科成果要求,提交学位申请材料;2年内未提交学位申请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资格;超过2年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 2. 研究生在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23年新增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公示 为加快学校生物与医药高端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积极推动学校学科布局发展,根据学校学科发展现状和学科建设需要,2023年我校拟自主审核增列“生物与医药”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专业类别代码:0860。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学位[2017...
3、直接攻博:已被我校接收为本科毕业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本校及外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依据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公示的报名、录取信息,无需参加本次网报。 工程博士:我校共有0854电子信息、0855机械、0856材料与化工、0857资源与环境、0858能...
第二条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中国科学院大学(以下简称“国科大”)按学科门类以及专业,向符合条件的学位申请人授予硕士、博士两级学位。 第三条本工作细则适用于国科大按照国家招生计划录取的、在中国科学院所属各研究院、所、台、站、中心等单位(以下简称“研究所”)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1、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条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中国科学院大学(以下简称“国科大”)按学科门类以及专业,向符合条件的学位申请人授予硕士、...
第二条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中国科学院大学(以下简称“国科大”)按学科门类以及专业,向符合条件的学位申请人授予硕士、博士两级学位。 第三条本工作细则适用于国科大按照国家招生计划录取的、在中国科学院所属各研究院、所、台、站、中心等单位(以下简称“研究所”)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24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通告 一、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共三种: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 1、普通招考:按照本通告的安排进行网报;我校不举行全校统一的博士生招生入学考试,由招生院系结合学校博士招生基本要求制定招生办法,采取“申请-考核制”进行(详见后续各招生院系网站...
2、学校、企业(行业)联合组建导师组负责工程博士研究生的指导与培养。通过“双导师制"具体实施工程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计划确定、培养进度考核、学位论文评审和答辩等工作。 05 其他 本培养方案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自2018级工程博士研究生开始施行。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