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中国残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共同印发了《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对各地规范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提出要求。 《标准》依据《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及相关政策制定,包含组织管理、服务体系、服务内容、评价指标四大方面。《标准》明确了县(市、区、旗)党委、政府和民政、卫生...
《标准》明确了县(市、区、旗)党委、政府和民政、卫生健康、残联在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中的职能;明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具备相应的医疗康复能力,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乡镇(街道)、居(村)民委员会配备社区康复协调员,社区综合服...
为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提升康复服务质量,推进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顺利实施,2021年8月16日,中国残联、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疗保障局联合印发《“十四五”残疾人康复服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十四五”时期要坚持...
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2022年12月29日,民政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残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精康融合行动”的通知》,计划用三年时间,提高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质量和水平,为精神障碍患者...
近日,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残联联合印发了《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规范》,这是对2017年民政部、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残联共同印发的《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意见》的贯彻落实。 《规范》对建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工作协调机制,各相关部门、机构主要职责和任务,服务对象、服务机构、服务人员与...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中国残联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意见》(民发〔2017〕167号),促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健康规范发展,民政部、卫生健康委、中国残联联合制定了《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2月29日,民政部会同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残联印发《关于开展“精康融合行动”的通知》,决定开展为期三年的全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融合行动。目的是提高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质量和水平,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基本康复服务。
第一条为加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资源共享,建立完善精神卫生医疗康复资源和康复对象间的转介服务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民政部 财政部 卫生计生委 中国残联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意见》(民发〔2017〕167号)和《民政部 ...
为做好“十四五”残疾人康复工作,根据《“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中国残联、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疗保障局制定了《“十四五”残疾人康复服务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国残联 教育部 民政部 ...
2022年12月29日,民政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残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精康融合行动”的通知》,计划用三年时间,提高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质量和水平,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基本康复服务,增强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庭获得感、幸福感,努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营造安全、平稳、健康、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