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工作结束后,调查组应当集体讨论,形成调查报告,列明调查对象基本情况、调查依据、调查过程,问责事实,调查对象的态度、认识及其申辩,处理意见以及依据,由调查组组长以及有关人员签名后,履行审批手续。 第十二条 问责决定应当由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作出。 对同级党委直接领导的党组织,纪委和党的工作机关报经同级党委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