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省一级分支机构发现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六条的可疑交易活动时,应当登记,作为反洗钱调查的原始材料,妥善保管、存档备查。 第十一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省一级分支机构对可疑交易活动进行初步审查,认为需要调查核实的,应填写《反洗钱调查审批表》(见附2),报行长(主任)或者主管副行长(副主任)批准。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调查实施细则(试行)》 的通知 银发〔2007〕 158 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 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 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城乡信用社,...
中国人民银行 二○○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调查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反洗钱调查程序,依法履行反洗钱调查职责,维 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 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省一级分支机构调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调查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银发[2007]158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城乡信用社...
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调查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反洗钱调查程序,依法履行反洗钱调查职责,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省一级分支机构调查可疑交易活动适用本实施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和《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1号发布),人民银行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调查实施细则(试行)》(见附件)。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将此通知翻印至辖区内...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1年5月22日成立于深圳,注册资本1.25亿元人民币。融通基金是国内第二批、全国第十三家成立的基金公司
中国人民银行 二 00 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调查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反洗钱调查程序,依法履行反洗钱调查职责,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 实施细则. 第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省一级分支机构调查可疑...
篇1: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反洗钱调查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交通银行广州分行办公室文件 交银穗办〔2007〕159号 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 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调查 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各分支行: 现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调查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银发...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调查实施细则(试行)》 的通知 银发〔2007〕 158 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 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 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城乡信用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