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鼓励银行优化金融服务,为诚信守法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提供跨境资金结算便利。本通知所称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所涉货物不进出我国一线关境或不纳入我国海关统计的贸易,包括但不限于离岸转手买卖、全球采购、委托境外加工、承包工程境外购买货物等。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发〔2021〕329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央行11月11日消息,央行就《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提升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促进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健康持续创新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发送至:中国人民银行宏观审慎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0号)或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司(北京市西城区成方街33号)(邮编:1008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支持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字样。 三、将意见传真至:010-66016463或010-68402380 ...
九、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外汇局分支机构应加强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按照“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原则,密切跟踪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的创新发展,主动回应市场诉求,指导银行持续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 本通知自2022年1月24日起实施。《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等规定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21〕329号)中所称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具体指什么?A.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B.交易所涉货物不进出我国一线关境的贸易C.交易所涉货物不纳入我国海关统计的贸易D.包括但不限于离岸转手
银行发现企业涉嫌虚假或构造交易、骗取融资等异常行为时应立即停止办理后续跨境资金结算业务 B. 银行发现企业涉嫌虚假或构造交易、骗取融资等异常行为时应调整客户风险分级 C. 银行发现企业涉嫌虚假或构造交易、骗取融资等异常行为时应及时向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外汇局分支机构报告 D. 不能为货物贸易外汇管理...
一、鼓励银行优化金融服务,为诚信守法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提供跨境资金结算便利。 本通知所称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所涉货物不进出我国一线关境或不纳入我国海关统计的贸易,包括但不限于离岸转手买卖、全球采购、委托境外加工、承包工程境外购买货物等。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发〔2021〕329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