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号文则同时从融资端、项目端入手,可谓“釜底抽薪”。 在金融中心看来,虽然基层基建需要大量的资金,但是任由债务无序增加,会带来系统性风险。27号文踩住了隐性债务高速增长的“刹车”,但另一方面地方财政金融资源更加捉襟见肘:一些地方财政仅能维持运转和基本的民生支出,没有资金投入重点工程。此外,一些平台公司无...
根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中发〔2018〕27号文)披露的信息内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是指地方政府在法定债务预算之外,直接或间接以财政资金偿还,以及违法提供担保等方式举借的债务。根据近年来财政核查的情况,隐性债务在实践中可以分为两大类型:一是地方政府违规进行融资,二是地方政府违规提供担保。
27号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中发〔2018〕27号,简称27号文)印发至今已一年有余,融资平台政府信用正加速剥离。在此背景下,融资平台和银行间的业务如何开展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近期获得了西部省份某城商行(以下简称A银行)银政业务合作指引,该指引可管窥后27号...
7、《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中发〔2018〕27号文,发布时间2018年10月,目前该文未对外公开》 核心内容: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最高定义,出自“中发【2018】27号”文,是指地方政府在法定债务预算之外,直接或间接以财政资金偿还,以及违法提供担保等方式举借的债务。 对政府债务进行分类,包括显性债务、...
解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中发〔2018〕27号,以下简称“27号文”)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隐形债务问责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18〕46号)的颁布,首次界定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内涵,重点强调严禁违规增加隐性债务。此后一段时间内关于规范化解...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关键举措。为解决当前预算绩效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
中发2018年27号文件 注意!认监委废止国认实〔2018〕28号文件,RB/T 214 将不在作为CMA资质认定评审依据 根据有关工作要求,现决定废止《国家认监委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采用相关认证认可行业标准的通知》(国认实〔2018〕28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
某中部省份省会城市城投公司负责人表示,以前地方债管控无论如何严厉,文件下发后都在研究如何规避,也能想到一些模式,比如43号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规避。但27号文印发后,“我们研究来研究去,只能用专项债”。 今年7月,程平(化名,中部省份某县财政局局长)去拜访当地一家政策性银行分行,商谈融资事宜。这家政策性...
“27号文最大的特点是党政同责,震慑力空前,执行也不错。地方政府也紧绷着一根弦,金融机构在融资的时候都在考虑是否合规。”国家发改委PPP专家张宇表示。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多方采访了解到,27号文印发后,融资平台的新增融资明显减少,项目融资更注重现金流而非政府信用;融资平台的整合转型大规模开启,公益性资产从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