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2021年以来,围绕新就业形态群体权益保障开展专题调研,形成研究报告并提交立法机关和相关部委,2021年3月通过全国政协总工会界别向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交《关于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建议》,明确提出完善法律政策、加强执法监管、强化行业自律等建议。三是通过不同方式参与有关部委关于新就业形态劳动...
三是通过不同方式参与有关部委关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的政策文件制定,代表职工表达意见诉求,加入相关行业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机制,提出明确平台企业责任、分类规范用工行为、建立协商协调机制等建议,推动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最为关心的职业风险高、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保障水平低等问题。 四是指导部分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