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再审的裁定。而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内容,这里并没有直接给出,因为具体的条款内容需要根据最新的法律修订本来确定,不过一般来说,它可能涉及到的是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的审查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