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是: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判决如下:一、杨某、徐某在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在杨某、徐某于本案中使用的微信账号(微信号为“lzb000005”、微信号为“lzb000066”)的“朋友圈”内向中隽科技(武汉)有限公司公开道歉,道歉内容须经法院审核,道歉声明持续在网...
名誉权二审结果已出来。大家好,我是中华。法院的二审结果已经出来了,然后附在后面让大家也看一下,感谢大家的支持与关注。综上,润华公司的上诉请求部分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判决如下:一、撤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2023)民事判决;二、郑某某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