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4-12-27 实施时间: 2015-3-1 失效时间: 2024-2-29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697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加入收藏 发文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
为贯彻落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作如下修改: 第五条修改为:“用票单位可以书面向税务机关要求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税务机关依据《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令 第3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已经2014年12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度第4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 2014年12月27日 为贯彻落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 【公布日期】2014.12.27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 【施行日期】2015.03.01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税收征管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令 第3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已经2014年12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度第4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 2014年12月27日 ...
将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一款、第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条中“省税务机关”修改为“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已经2014年12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已经2014年12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度第4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 2014年12月27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 ...
第二条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
税台注释:该文相关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已经2014年12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度第4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2014-12-27 相关政策——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已经2014年12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度第4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