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 (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一、在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将该条修改为:“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一、在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将该条修改为:“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
一、在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将该条修改为:“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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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将该条修改为:“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 (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一、在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将该条修改为:“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 (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一、在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将该条修改为:“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从2024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相关负责人对该法实施的相关问题书面回答了记者。1. 记者:刑法修正案(十二)如何体现加大行贿犯罪的惩治力度,执法司法中如何准确把握?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副主任 许永安:腐败治理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从2024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相关负责人对该法实施的相关问题书面回答了记者。1. 记者:刑法修正案(十二)如何体现加大行贿犯罪的惩治力度,执法司法中如何准确把握?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副主任 许永安:腐败治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