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专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全文阅读 声音简介 第十六条【依法不追诉原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一)项是关于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之一,具体内容如下: 一、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
[单选] 呈请撤案报告书窗口中,可选择的法律依据不包括。()A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B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项C . 《中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