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应当办理()并公告附居民。A.夜间施工许可证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