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共四个部分:一、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推动社会生产力跨越式发展;二、深化体制改革,促进技术创新和高新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三、采取有效措施,营造有利于技术创新和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政策环境;四、加强党和政府的领导,全面推进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
1999年8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党史上的今天 整理 | 陈智 制图 | 张莉 【编辑:丁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