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 - 小白同志于2024110
零陵苏通国际的消防通道被超市占为己有,这行为违反(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这是消防通道也是生命通道,安全大于天! - 爱玲的乡村生活于20240304发布在抖音,已经收获了2.6万个喜欢,来抖
《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楼道作为火灾时的重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须时刻保持安全和畅通。 《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款: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民法典》第二百八...
楼道堆放杂物属于违法行为 01《消防法》规定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 - 物业服务第三方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