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项目内配套用房占比不得超过30%,其中宿舍用房占比不得超过15%,且宿舍用房可参照东莞市公租房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已出让土地转M0项目原则上不得建设宿舍用房;二是涉及混合用地的,非产业用房占比不得高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30%;三是允许用...
一是项目内配套用房占比不得超过30%,其中宿舍用房占比不得超过15%,且宿舍用房可参照东莞市公租房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已出让土地转M0项目原则上不得建设宿舍用房;二是涉及混合用地的,非产业用房占比不得高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30%;三是允许用地面积超过150亩的“工改M0”项目配置一定比例的配套型住宅用地(R),且配...
允许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存量土地开发建设M0项目,限定为不可分割M0项目,支持集体经济组织联合产业园区开发运营经验丰富的企业共同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 第六条对已取得合法工业用地使用权,但因城市规划等原因确不适宜用于传统工业用途的历史已供应工业用地,支持土地使用权人申请调整为新型产业用地(M0),限定为不可分割M0项目,...
东莞市新型产业用地(M0)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新型产业用地管理,增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打造一批“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的新型产业综合体,以高品质空间吸引创新要素加快集聚,根据《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
1、东莞市新型产业用地(M0)地价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不同使用类型的新型产业用地地价计算 规则,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国土资 厅发(2018) 4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 土资发(2006) 114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 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粤...
第二条新型产业用地(M0)需配置一定比例商业办公用地(C2)、配套型住宅用地(R0)的,原则上应依据城乡规划用途划分为不同宗地,单独出具宗地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对不同用途但需要整体规划建设、确实难以分割供应或分割宗地后不利于节约集约用地的综合用途建设项目用地,经自然资源部门批准同意出具同一个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前提下,...
坚持新型产业用地(M0)配套用房不得分割转让的政策导向,明确产业用房分割转让的比例不得高于49%,防止新型产业用地(M0)项目出现房地产化倾向。坚持品质导向,鼓励规模开发。《办法》支持以产业链为纽带集中布局新产业,打造功能复合、设施共享,适宜创业、生活、交流的新型产业社区。鼓励成规模、高品质开发,可分割M0...
综合体,以高品质空间吸引创新要素加快集聚,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由市府办政策调研科统筹、市城乡规划局牵头,相关部门、镇街和企业密切配合,经过全面深入的调研、讨论、撰写和修改,并经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讨论同意,东莞市政府于2018年9月11日正式印发了《东莞市新型产业用地(M0)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十七条在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和本办法规定准入条件的前提下,按照依法依规、提高效率的原则,简化教育科研设计用地(C6)、普通工业用地(M1)、商业金融业用地(C2)、居住用地(R)调整为新型产业用地(M0)的审批程序,由市规划部门优化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细则。 第十八条新型产业用地(M0)的规划技术参数应与普通工业用...
《东莞市新型产业用地(M0)管理办法(修订)》政策解读 世界莞商 世界莞商 2022-12-27 17:31 广东 点击“阅读全文”查看详细内容(来源:东莞自然资源) 公众号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凡本公众号注明“来源:XXX或转自:XXX(非本公众号)”的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