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百度试题 结果1 题目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 )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A. 公共,可以 B. 共有,可以 C. 公共,不得 D. 共有,不得 相关知识点: 试题来源: 解析 D 反馈 收藏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百七十三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享有的建筑物共有权利义务可以约定不享有不履行吗? 业主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不得为了拒绝支付共有财产维护维修的费用,而表示放弃对共有财产的权利,也不得以其未“实际使用”等为由而拒绝支付费用。例如,业主不得...
根据《民法典》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A.正确B.错误的答案是什么.用刷刷题APP,拍照搜索答疑.刷刷题(shuashuati.com)是专业的大学职业搜题找答案,刷题练习的工具.一键将文档转化为在线题库手机刷题,以
百度试题 结果1 题目《民法典》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 );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A. 享有权益,承担义务 B. 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C. 享有权益,承担风险 D. 享有权利,承担职责 相关知识点: 试题来源: 解析 B 反馈 收藏
《民法典》第273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 为由不履行义务。()A.没有入住B.个人理由C.放弃权利D.物业服务部到位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涿鹿县院第二期.mp3音频:00:0001:25 理解与适用 此...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条文释义】 本条是关于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A.可以 B.不得点击查看答案&解析 广告位招租 联系QQ:5245112(WX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