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若干问题的解答(二) (沪高法民一[2004]26号)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可撤销或变更的理由应如何把握? 答:司法解释(二)第九条对当事人协议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可撤销或变更理由规定为:"欺诈、胁迫等"说明其并不仅限于欺诈和胁...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若干问题的解答(一) (沪高法民一[2004]25号) 一、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收益中,哪些属于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一)项规定的“应当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投资收益”? 答:由于司法解释(二)对“投资收益”的概念并无明确界定,在诉讼...
(一) 颁布日期:2004-09-07 实施日期: 时效性:有效 发文文号: 颁布单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若干问题的解答(一)2004年9月7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印发沪高法民一[2004]25号一、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收益中,哪些属于司法解释(二)*第...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若干问题的解答(二) (沪高法民一[2004]26号)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可撤销或变更的理由应如何把握?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可撤销或变更的理由应如何把握? 答:司法解释(二)第九条对当事人协议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可撤销或变更理由规定为:“欺诈、...
答:根据司法解释(二)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向当事人告之婚姻关系无效之事实,当事人变更离婚诉请为申请宣告婚姻关系无效的,人民法院可变更案由,并分别制作婚姻无效判决书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判决/调解书,当事人的地位在婚姻无效判决中,仍可表述为原、被告。
答:根据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一)项的规定,男女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的,彩礼应当返还。实践中男女双方可能基于对法律规定的不了解而仅形成了同居关系,但是在法院释明相应法律规定后,男女双方基于感情状况可能愿意补办登记,若人民法院简单地判决返还彩礼反而有失公平或易引发矛盾。因此,在审理上述情形的彩礼返还案件时,人...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若干问题的解答(一) 文号:沪高法民一[2004]25号 发布日期:2004-9-7 执行日期:2004-9-7 一、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收益中,哪些属于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一)项规定的“应当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投资收益”? 答:由于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