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告人顾立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二、被告人顾全飞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三、作案工具电脑一台予以没收;责令被告人顾立、顾全飞退赔违法所得,发还被害单位。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上...
上诉人顾全飞、顾立系父子关系,顾全飞对于顾立的公司可通过设定的软件非法获取东航积分骗取东航的免费机票并从中牟利是明知的;樊某某等3人系通过顾全飞购买的机票,而该些机票并没有通过曾宪勇出票;相关电话录音鉴定还证实,系顾立拨打电话改签了樊某某、丁某某的机票,故可证实顾全飞参与全案犯罪事实。 3.在上诉人顾...
三、作案工具电脑一台予以没收;责令被告人顾立、顾全飞退赔违法所得,发还被害单位。 顾立、顾全飞不服一审判决,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顾立及其辩护人认为,顾立未参与实施全案犯罪行为,原判认定犯罪数额有误,且顾立具有自首情节,原判量刑过重。顾全飞及其辩护人提出,顾全飞未参与实施全案犯罪行为,原...
诈骗案诈骗罪上海市长宁区处分财产人民检察院行为构成【案例要旨】在计算机信息系统具有处分财产功能且正常运行的情况下,行为人通过非法手段满足计算机信息系统控制者的预设条件,如实施添加,删除数据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使控制者陷入错误认识并授予行为人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获取财物权限的,该行为构成诈骗罪.中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