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发现:中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有愈演愈烈之势, 且现有惩处手段较少和力度过轻, 客观上助长了舞弊气焰;比对国内外财务舞弊治理相关立法, 更能发现当前的法律法规对财务舞弊的治理存在着严重问题。本文进一步从明确舞弊参与方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的角度, ...
更能发现当前的法律法规对财务舞弊的治理存在着严重问题。本文进一步从明确舞弊参与方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的角度,构建了“不敢舞弊、不能舞弊、不想舞弊”的财务舞弊治理模型,并从加重自由刑和罚金刑的角度于检举、诉讼、问责和索赔四个层面提出强化该模型的建议,以促进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治理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