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 (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行为, 促进上市公司改进环境保护工作, 引 导上市公司 积极履行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 根据《环境信息公开办法( 试行)》( 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35 号) 以及《关于进一步严格上市环保核查管理制度加强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后督查工作...
(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行为,促进上市公司改进环境保护工作,引导上市公司积极履行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根据《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35号)以及《关于进一步严格上市环保核查管理制度加强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后督查工作的通知》(环发[2010]78号)规定,制定...
(环办函〔2008〕373号)认定。 (二)突发环境事件 按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认定。 (三)重点企业 本指南所称重点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 进法》规定应当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包括: 1、污染物超标排放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规定限额的污 ...
2010年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重污染行业有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等16类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
本指南所指重污染行业包括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冶金、化工、石化、建材、造纸、酿造、制药、发酵、纺织、制革和采矿业,具体按照《上市公司环保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环办函〔2008〕373号)认定。 (二)突发环境事件 按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认定。 (三)重点企业 本指南所称重点企业是指依照《中...
eachbed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行为促进上市公司改进环境保护工作引导上市公司积极履行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根据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35号以及关于进一步严格上市环保核查管理制度加强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后督查工作的通知环发201078号规定制定本指南 上市公司...
本指南所指重污染行业包括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冶金、化工、石化、建材、造纸、酿造、制药、发酵、纺织、制革和采矿业,具体按照《上市公司环保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环办函〔2008〕373号)认定。 (二)突发环境事件 按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认定。 (三)重点企业 本指南所称重点企业是指依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