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纳入“一区多园”管理的开发区、自创区辐射区、辐射点及其他产业(科技)园区。第三条 洛阳国家高新区实施“一区多园”(“一区”是指洛阳国家高新区,“多园”是指纳入高新区“一区多园”范围的各开发区、辐射点)的发展模式,积极构建区域联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协同创新发展格局,推...
平顶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多园”联动发展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平顶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平顶山国家高新区)品牌效应和高新技术产业集聚效应,提高我市产业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举全市之...
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多园管理办法 第一条 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更好地发挥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洛阳国家高新区)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形成“一区多园、共建共...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纳入“一区多园”管理的自创区辐射区、辐射点及我市其他省级高新区、产业集聚区和产业(科技)园区。 第三条 郑州国家高新区实施“一区多园”(“一区”是指郑州国家高新区,“多园”是指各开发区、区县(市)的产业集聚区和产业(科技)园区)发展模式,构建区域联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协同创...
为更好贯彻落实《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多园”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更好发挥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国家高新区探索异地孵化、飞地经济、伙伴园区等多种合作机制,我们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
本报讯(记者 刘地 通讯员 邵林静)3月21日,《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多园”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发布实施,该办法的实施是着力推进国家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标志着郑州国家高新区创新协同发展迈出实质性步伐。 “一区”是指郑州国家高新区,“多园”是指各开发区、区县(市)的专业(科技)园区或产...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区多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品牌效应和辐射作用,全面统筹全市载体资源,充分发挥经开区在全市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推动经开区在规划、空间、产业、政策、机制等方面发展,实现空间上跨区域发展、产业上错位发展、政策上优势互补、体制上...
第十三条获得一区多园支持资金的申报单位须按国家相关会计制度、财政资金管理要求进行账务处理,接受中关村管委会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并需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第十四条对一区多园支持资金使用中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进行处理。
区组发〔2016〕2号),进一步发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中关村示范区)在推进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和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中的重要作用,促进中关村示范区一区多园创新驱动和协同发展,依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5〕8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甬高新一区多园办〔2015〕3号 高新区一区多园各分园: 新修订的《宁波国家高新区“一区多园”分园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已经高新区“一区多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望遵照执行。原办法(甬高新一区多园办〔2015〕1号)即日起不再施行。